徐州要债律要债母出资没说明 到底是个人还是共
小方婚后付全款买了一套房,由于钱不够,其父母也没说这钱是借的还是赠给的,就“给”了20万。如今妻子请求与小方**,并分割房产的一半,归她一切。请问她能分得一半吗?
按照《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第22条第二款的规则:当事人结婚以后,父母为双方置办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白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
由于这20万元是您父母在你婚后给的,当时也没有明白阐明是借还是赠,所以,按照上述司法解释,应认定为是您父母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,属于夫妻共同财富,在**时,妻子有权请求分得房产的一半。